日前,农业农村部印发《关于推进常态化农机应急作业服务队建设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要求各级农业农村部门把农机应急作业服务队建设相关工作作为防灾救灾和应对各种突发情况的基础工作和基础力量来抓,构建农机应急作业服务机制,加强机械化防灾减灾能力建设。
《指导意见》指出,要按照“建在平时、用在战时”的体制机制加快常态化农机应急作业服务队建设,不断提升农机手应急作业技能水平和农机装备水平,争取一年起步、三年成网,力争五年形成覆盖粮食生产乡镇、作业能力强的农机应急作业服务体系。
《指导意见》提出四项重点任务。一是加强应急作业服务组织动员。因地制宜明确应急作业服务队资质条件,备案形成农机应急作业服务队名录,加强日常指导联系,做好主体动员、机具保障、培训指导、作业组织、服务评价等具体工作,依托农机专业合作社、农机作业服务公司等农机社会化服务组织建立骨干应急作业服务队,为应对灾害情况做好准备。二是加强应急作业机具供给保障。分灾种、分作物、分环节明确本地应急机具清单,研判机具种类数量缺口,多措并举增加履带式拖拉机、收获机等应急作业农机装备及零配件有效供给,做到“有机能干、有处能调、新机能买、有人能改”。建立区域内防灾救灾机具装备调用机制,优先将应急作业急需机具纳入补贴范围,按规定提高重点机具补贴额测算比例。加强部门沟通协作,建立水泵等救灾减灾设施装备应急储备共享共用方式。三是加强应急作业服务支持引导。建立健全应急作业服务队调用机制,紧急情况时服务队接受农业农村部门统一指挥调度,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进行支持,确保应急作业服务队常态化持续运行。建立区域合作机制,根据需要组织应急作业服务队跨区支援,采取有效措施确保作业费用顺利结算。四是加强应急作业技能培训指导。制定完善农机防灾减灾应急作业技术体系,定期组织应急作业服务队成员进行机具应急改装等实操培训,开展积水抢排、干旱抢浇、倒伏作物和过湿地块抢收等作业演练,促进作业机手熟练掌握技能要点。
《指导意见》强调,要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落细具体任务和保障措施,加强项目资金支持,特别是要优先支持农机应急作业服务队开展应急作业服务和日常农机社会化服务、购置适用机具装备,优先支持灾害易发地区和粮食主产区健全建强农机应急作业服务体系,确保落地见效。
来源:中国农网、农业农村部新闻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