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所属单位:农村合作经济指导司
信息名称:农业农村部 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统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春季农业生产工作导则》的通知
文 号:农经发〔2022〕4号 生效日期:2022年04月21日 发布日期:2022年04月22日
内容概述:统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春季农业生产工作导则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农村(农牧)、渔业厅(局、委)、卫生健康委: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疫情防控和春季农业生产决策部署,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不误农时进一步抓好春季农业生产的通知》要求,农业农村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制定了《统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春季农业生产工作导则》,现予印发。请结合本地实际贯彻执行,统筹抓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春季农业生产,确保粮食丰收和重要农产品稳定供应。
农业农村部 国家卫生健康委
2022年4月21日